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建立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校内资助及社会资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强化精准育人,提升育人实效。
1.免学费。国家对学校初高中起点全日制在籍在校一 、二 、三年级所有学生免除学费。中职毕业生进入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习的在籍在校学生享受高校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不再享受免学费政策。
2.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初高中起点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人均23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五年制高级工的四、五年级和六年制技师的四、五、六年级,四年制技师的四年级,三年制技师的一、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4.技工院校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五年制高级工的四、五年级和六年制技师的四、五、六年级,四年制技师的四年级,三年制技师的二、三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5.中职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籍在校二、三年级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6.就业补贴。对毕业年度全日制在籍在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根据政策进行补贴。
7.校内奖学金。奖励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分为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1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6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4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200元。
8.勤工助学。对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9.其他资助。学校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资助项目,并积极联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资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上述政策如遇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