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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认定(2021年度)

时间:2021-08-30 10:40:45  浏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各项资助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除国家免学费政策外,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才能申请各项资助。

学生可在学校网站上(主页行政机构-学生工作处-资助育人)查看《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了解认定工作相关内容。

1. 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重点资助对象为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和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 认定时间

认定工作每年9月份进行,为保证顺利申请,学生须在暑假期间准备好申请材料,入校时交给班主任。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请务必提前准备。

3. 提交材料

申请认定的学生在学校网站下载《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如实填写,在入校时提交该表和相应佐证材料或承诺书。

1)学生家庭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边缘易致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能证实其身份的材料原件。要求证件通过有效年审,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和持证人属于同一户号家庭。

2)学生本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能证实其身份的材料原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为残疾人子女,提交残疾人证、户口本首页,残疾人员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和持证人属于同一户号家庭。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学生家庭不享受低保但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经济来源不稳定、单亲家庭、多子女上学家庭负担重等情况),提交承诺书或能证实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原件,同时提交全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件原件通过审核后发还给本人,证件复印件和承诺书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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