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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劳动之星”评选和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11 09:50:20  浏览: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

奖学金评定劳动之星评选和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创建良好学风,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意识根据《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苏徐技师院〔2016〕43号)《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劳动之星”评选办法》(苏徐技师202140号)《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技能标兵”评选办法》(苏徐技师20179号)文件精神,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奖学金评定劳动之星评选和评优评先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班集体,不含顶岗实习学生。

    学工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具体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评优评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开展评定工作

    二、评选标准

    (一)奖学金评定标准:《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苏徐技师院〔2016〕43号)附件2-1)。

    (二)“劳动之星”评选标准:《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劳动之星”评选办法》(苏徐技师202140号)附件2-2)。

    (三)评优评先评选标准:《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技能标兵”评选办法》(苏徐技师20179号)附件2-3)。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

    1.确定名额: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劳动之星评选和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生成绩确定入选学生入选班级、奖学金等级。

    2.二级学院公示、填报资料:各二级学院确定名单后在各学院网站和公示栏公示,班主任转发公示信息,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报申报表格、汇总信息。

    奖学金:组织学生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奖学金登记表》(附件3-1),并汇总信息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2)。

    劳动之星:组织学生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劳动之星”申报表》(附件4-1),并汇总信息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评先评优汇总表》(附件4-2)。

    评优评先:组织学生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附件5-1)《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5-2)和《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技能标兵”申报表》(附件5-3),组织班主任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5-4),并汇总信息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评先评优汇总表》(附件5-5)。

    3.成绩复审及审批: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学工处分别对学生成绩、技能标兵获奖、学生无违纪处分情况进行复核,对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不予补录。名单复核后,学工处张贴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表彰奖励程序。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评定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坚持标准、综合考量的原则,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

    2.各二级学院于324下班三个评选项目的申报表、汇总表公示小样、现场照片以及公示无异议说明纸质稿盖章报学工处,各评选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稿于321下班QQ邮箱:1844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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