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奖学金评定、“劳动之星”评选和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创建良好学风,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意识。根据《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苏徐技师院〔2016〕43号)《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劳动之星”评选办法》(苏徐技师院〔2021〕40号)《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技能标兵”评选办法》(苏徐技师学〔2017〕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定、“劳动之星”评选和评优评先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班集体,不含顶岗实习学生。
学工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确定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具体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评优评先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二级学院结合实际开展评定工作。
二、评选标准
(一)奖学金评定标准:《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奖学金评定发放办法》(苏徐技师院〔2016〕43号)(附件2-1)。
(二)“劳动之星”评选标准:《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劳动之星”评选办法》(苏徐技师院〔2021〕40号)(附件2-2)。
(三)评优评先评选标准:《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技能标兵”评选办法》(苏徐技师学〔2017〕9号)(附件2-3)。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
1.确定名额: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奖学金评定、劳动之星评选和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生成绩确定入选学生、入选班级、奖学金等级。
2.二级学院公示、填报资料:各二级学院确定名单后在各学院网站和公示栏公示,班主任转发公示信息,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报申报表格、汇总信息。
奖学金:组织学生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奖学金登记表》(附件3-1),并汇总信息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2)。
劳动之星:组织学生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劳动之星”申报表》(附件4-1),并汇总信息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评先评优汇总表》(附件4-2)。
评优评先:组织学生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三好学生”申报表》(附件5-1)《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5-2)和《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技能标兵”申报表》(附件5-3),组织班主任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5-4),并汇总信息填报《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学生评先评优汇总表》(附件5-5)。
3.成绩复审及审批: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学工处分别对学生成绩、技能标兵获奖、学生无违纪处分情况进行复核,对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不予补录。名单复核后,学工处张贴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表彰奖励程序。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评定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坚持标准、综合考量的原则,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
2.各二级学院于3月24日下班前将三个评选项目的申报表、汇总表、公示小样、现场照片以及公示无异议说明纸质稿盖章报学工处,各评选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稿于3月21日下班前发QQ邮箱:184406222。